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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形成行动自觉。2020年该院共记录报告过问了解或反映情况等重大事项22件,2021年第一季度记录报告16件。
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八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0597—3081696;0597—3081698。
举报信箱:龙岩市B0116邮政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龙岩市及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龙岩市教育整顿办监督电话:0597—3222243。
上杭县教育整顿办监督电话:0597—3885669。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举报电话:0597-3138683。
编辑:钟燕辉
审核:张丽招
监 制:刘伟东